国内 来源:长江商报 2022-06-09 08:56:26
6月8日,湖北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就《关于加强金融助企纾困工作若干措施》(下称《若干措施》)进行解读。
据了解,《若干措施》分四个部分,共22条具体举措引导金融机构落实好逆周期调节要求,与实体经济同舟共济,通过合理增加信贷投放、降低贷款成本、优化和改进各项金融服务,加大对实体经济特别是受困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支持力度,稳住经济基本盘。
安排5000亿元专项支持中小微企业
《若干措施》要求,在全力实现信贷投放量增价降方面,要求金融机构用好用足降准等政策,加强与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沟通对接,积极挖掘市场主体和项目有效需求。强化中小微企业信贷支持方面,提出2022年安排5000亿元以上专项信贷资金,全年普惠小微贷款新增1200亿元以上。单列300亿元以上再贷款再贴现资金,抓好纾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24条措施的落实。在稳链保供方面,要求支持做大做强“51020”现代产业集群,做好粮食安全、民生物资保供等金融支持,完善煤炭等能源供应金融服务。减息让利减轻企业成本负担方面,提出力争2022年让利实体经济340亿元。
在积极实施受困主体金融纾困政策方面,支持受困主体贷款展期、续贷、调整还款计划,要求金融机构不得盲目压贷、抽贷、断贷。针对房地产领域,要求保持房地产开发贷款平稳有序投放,在资金安全、风险可控的基础上,加大对风险处置项目的支持力度。在贷款财政贴息方面,提出市县政府设立中小微企业和特困行业的纾困基金,市县对中小微企业和特困行业使用纾困基金贷款的给予适当财政贴息,省财政对各地贷款贴息按一定比例奖补。
在积极改善受困主体金融服务方面,要求发挥融资担保增信功能,推广“见贷即保”“见保即贷”批量业务,提高对民营企业担保比例,适当降低担保费率。征信权益保护方面,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企业和个人,相关逾期贷款不作逾期记录报送征信系统。
确定首批重点行业纾困企业名单
人民银行武汉分行相关负责人表示,除牵头拟定《若干措施》外,还制定了四个配套方案,主要是交通物流、批零住餐、文化旅游和外贸行业等四个金融助企纾困专项行动方案,均已正式印发实施。
人民银行武汉分行深入对接各经济行业主管部门,确定首批1000余家重点行业纾困企业名单,其中:交通物流企业594家、批零住餐企业300家、文化旅游企业278家。截至6月6日,全省金融机构共为上述企业提供融资支持112.27亿元,办理延期还本付息165笔,金额约21.6亿元。目前,省内金融机构已向638个亿元以上项目发放贷款2454亿元。同时,人民银行武汉分行督促指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先进制造业、交通能源、城市更新、新型城镇化等领域的贷款投放,确保重点项目的合理资金需求。
2022年人民银行武汉分行将安排不低于300亿元的支农支小再贷款资金和不低于160亿元再贴现资金,单列80亿元再贷款再贴现额度,定向支持交通物流、批零住餐、文化旅游等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行业,按人民银行的统一政策安排,将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的资金支持比例由1%提高至2%,进一步撬动金融机构发放普惠小微贷款积极性。截至5月末,该行向省内金融机构提供的再贷款再贴现资金余额为776.5亿元,较去年同期增加268.3亿元;发放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激励资金2.16亿元,支持全省79家法人银行新增普惠小微贷款216.4亿元;碳减排支持工具和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两项工具在湖北辖内落地57.9亿元,带动金融机构发放相关贷款85.9亿元。
一季度,湖北省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主)首次贷款户数4.5万户,同比多增近1万户;首次贷款金额463.6亿元,同比多增146.1亿元。全省金融机构依托中小微企业信用培植平台对接培植近3000家中小微企业,发放贷款125亿元。
财政部门用足政策助企纾困
湖北省财政厅透露,为引导金融助企纾困、支持实体经济,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撬动作用和财政金融政策的联动作用,着力缓解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融资难融资贵问题,财政部门用足用好中小微企业和特困行业纾困基金政策、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政府性融资担保增信政策、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积极发挥政策联动和引导作用。
近年来,湖北省不断优化政策,提高贷款额度,将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从10万元提高到20万元,小微企业额度从200万元提高到300万元;降低政策享受门槛,鼓励各地逐步取消反担保,降低征信要求;拓宽参与银行范围,允许所有有合作意愿的银行参与;加大贴息力度,对个人20万元以下、小微企业300万元以下贷款,财政部门按规定贴息,对3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贷款由各地根据情况自行安排贴息,取得了较好的政策效果。创业担保贷款余额从2019年的77亿元增加到2021年的238亿元,年均增长71%。今年第一季度,全省新增发放贷款51.25亿元,贷款余额276亿元、较年初增长15.97%。
湖北省财政不断加大资金投入,包括成立省融资再担保集团、省农业信贷融资担保公司、省科技融资担保公司,向市县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注入资本金等,共计支出近100亿元,建立了覆盖省、市、县三级的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和“4321”新型政银担风险分担机制。
同时,督促各地落实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资本金补充、风险补偿、保费补助和业务奖补等“四补”机制,支持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增信作用。全省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在保余额从2019年的1447亿元增加到2021年的1995亿元,年均增长率17%。今年一季度,全省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在保余额1239亿元(不含再担保),同比增加243亿元、增长24.4%。(记者 徐靓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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